将赧王姬延臆造汝南周氏先祖隆重祭拜是倒行逆流的荒唐行为! 周平旺 赧王为东周末代君王,是为秦朝推翻的亡国之君。其生活在奴隶社会末期,姓姬名延;既不是姓周,也不是周姓受姓始祖,更没有哪支周氏将赧王追加为受姓始祖。其作为奴隶社会的末代君王,在封建社会历史上的位置犹如明朝的崇祯、清朝的宣统。近几年来,由汝州市政府搭台、当地周氏文化研究会唱戏的方式多次隆重地将赧王墓作为周氏的重要祭祀场所,自称“汝州汝南堂周氏发源地”,号召全国乃至全球周氏参加他们举行所谓的“中国.汝州周氏汝南堂拜祖大典”活动。这一活动,不仅将赧王推举为周氏“汝南堂”的先祖,又将汝州爆炒为汝南堂发源地,更为汝州市政府和当地周氏文化研究会直接将赧王臆造为汝南堂发源地的唯一祭拜主体。这一行为,且广见于电视、电台、网络、各个微信群,经过汝州市政府和当地周氏文化研究会及其他个人的广为造势、深度发酵,在全国乃至全球造成了空前绝后的影响! 然而,赧王姬延是周氏汝南堂的先祖吗?汝州是汝南堂的发源地吗?值得汝州市政府和全国、全球周氏联谊组织如此隆重地纪念吗? 一、赧王与周氏汝南堂是风牛马不相及,将赧王臆造为汝南堂的周氏先祖是颠倒黑白。 周氏汝南堂是周氏汝南郡望中的一个分支。而汝南郡望始祖是东周平王少子烈,这是由《后汉书》、唐代《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等国史记载的史实,更是众所周知的历史知识。赧王姬延是为东周平王长子之裔,为东周第22世君王,与平王少子烈没有直系血源关系,两者且相隔500多岁,即使赧王的后裔有姓周的,但因赧王的后裔不是汝南郡望始祖平王少子烈的后裔,故其不可能是汝南堂,其与汝南堂周氏是风马牛不相及。因此,将赧王臆造为周氏汝南堂的先祖而祭祀,不仅毫无历史依据,更是篡改了全体汝南周氏的上承世系,恶毒地遗弃了诸多汝南周氏远祖,是将周氏历史与源流颠倒黑白的行为! 二、将汝州市爆炒为“汝南堂周氏发源地”,是闭着眼睛胡说八道! 汝南堂周氏始祖平王少子烈食采汝坟,至其十九成孙邕“秦灭周,并其地,遂为汝南著姓······”。这是《新唐书》等国史记载的史实。赧王之君王位为秦朝所推翻,赧王本人亦未更姬姓为周姓,而秦灭周时平王少子烈之后裔所在地汝坟已经“遂为汝南著姓”,且平王少子烈、周仁、周燕、周嘉等汝南周氏远祖的墓冢尚在平舆。汝州又怎么会成为“汝南堂的发源地”呢?假如有生活在汝州的赧王后裔在秦灭周后改姬姓周,但500多年后的新船还能穿越到500多年前去? 在此还需指出,《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中载:“周君王赧卒,周民遂东亡。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於惮狐。後七岁,秦庄襄王灭东周。东西周皆入于秦,周既不祀。”《资治通鉴》曰:“周民东亡。秦人取其宝器。迁西周公于惮之聚。”这两部国史明确记载迁惮狐或惮之聚者乃“西周公”,不是“周君赧王”。 惮狐或惮之聚乃在今汝州市,但“西周公”和“周君赧王”是两个人。这是因当今不少大伽和官员将“西周公”和“周君赧王”混淆为一人,武断地著书立说将迁惮狐者说为东周赧王,这些大伽是否应当去找司马迁修改《史记》呢? 三、周氏氏族组织祭祀的主体应当是周氏的先祖先贤,祭祀赧王是张冠李戴! 氏族为了传播正能量和教育后人传承宗功祖德、敦伦睦族,历来都有祭祀先祖先贤的习俗。周氏氏族亦是如此。这也是周氏氏族历来有祭祀、祭拜周烈、周仁、周燕、周瑜、周敦颐乃至现代的周恩来总理等先祖先贤习惯的原因,更是周氏优秀的传统家风。但是,周氏氏族有史以来从来没有将他姓人物作为自己先祖来祭祀、祭拜的例子,也没有将周氏负面人物作为祭祀主体的先例,如:周氏氏族内部历史上周氏之外之非周姓人物和没有祭祀、祭拜将唐朝酷吏周兴、民国周佛海作为祭祀、祭拜主体的先例。赧王姬延既不是姓周,也不是周姓受姓始祖,更没有那支周氏将赧王追加为受姓始祖,凭何理由号召天下周氏祭拜?氏族先祖,岂容张冠李戴! 四、汝州市政府和当地周氏组织隆重祭拜亡国之君,是倒行逆流的荒唐行为。 东周末代君王姬延,除了是东周第22世君王,即东周末代之王外,国史方志既没有记载其任何历史功绩,也没有记载其文采。换句话说,国史方志没有记载其有任何正能量的内容。 任何国家各阶级和社会组织都只会也只能传播正能量,这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规律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推翻了旧社会,建立了新中国并作为执政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然而,在21世纪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中国却由汝州市政府和当地周氏文化研究会却不顾东周亡国之君姬延既无历史功绩又无文采的事实,又不顾姬延既不是周氏先祖更不是汝南堂先祖的事实,公然以政府的名义将姬延嫁接为周氏汝南堂先祖,臆造汝州为汝南堂周氏发源地之谎言,公然号召全国乃至全球周氏多次将赧王墓作为周氏的重要祭祀场所、隆重地祭拜2000多年前没落的奴隶社会的亡国之君赧王姬延,开创了自秦朝以来率先隆重祭拜亡国之君的先河。这种行为既违背了有两千多年来的公序良俗,侵犯了汝南周氏全后裔的世系传承关系,又在客观上公开地歌颂与倡导了奴隶社会的亡国之君。这与将明朝的崇祯、清朝的宣统作为氏族隆重祭拜主体的行为有何不同?故这是彻头彻尾地开创了倒行逆流的荒唐行为!亦是开创了启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禁止行为之先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4条中规定:“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亦明确规定:“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使宪法与共产党章程明文规定要“反对······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民法总则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奴隶主义的思想要不要反对?汝南周氏的历史和世系及发源地能否臆造?这是不言而喻的常识!我无需指出汝州市政府和当地周氏文化研究会违反了《宪法》和《共产党章程》、《民法总则》中上述规定,也不想从法律角度论证其违法性。但汝州市政府官员和当地周氏文化研究会,如此多次地隆重举行祭拜亡国之君和将赧王姬延肆意嫁接为汝南堂先祖、将汝州臆造为汝南周氏发源地的行为,是低级趣味的荒谬行为,是篡改历史、顛倒黑白、张冠李戴的臆造行为,亦是倒行逆流的荒唐行为,更是丧失政治觉悟的失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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