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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研究] 祥光公世系源流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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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周 发表于 2011-10-14 20: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祥光公世系源流考辨

  周朝,字祥光,为誠公之五代孙、湛公之子、钦公之弟。本房谱载:“官户部尚书,宋熙宁九年丙辰二月初二日午时生。迁居上梅,葬石脚凤形。详新化誌。”而《新化七修谱》世系中对祥光公世系的记载出现了两种不同源流的争议:“祥光 讳朝。宋神宗熙宁九年丙辰二月初二日午时生。簦哲宗元符庚辰进士。官至户部尚书,故称尚书公。宣和间偕兄弟五人自江西徙湖南上梅,相约逢石下担,卜居高坪石脚。殁葬石脚屋后凤形。据高平乾溪、石山及四川修谱均断自尚书公以上世系互见于各房谱牒。(一)据本宗天一、天二及应森公谱载朝公系诚公五世孙,诚生喜,喜生仪,仪生湛,湛生钦及朝公房如新宁及邵阳井底鲁塘谱牒亦如此记载”。(二)据新化小溪、栗滩、石板、县城、澧溪各房之谱俱载尚书七郎为肇忠公长子,其源流歌均与高平房同,以上二说记载互异,今备录之以供参考”。

  以上的争议形成一种两派相互对立不可调和的势态,以高平为代表的一方认为朝公是誠公房的派系,是湛公之子、钦公之弟;而以栗滩为代表的一方则认为朝公是属于明叔公房的派系,是肇忠公之长子、另外“四祖”的同胞兄弟。在这种非此即彼不可折中的争执中,使得朝公成了双本一体的连理树。如果朝公泉下有知,也会感到莫名其妙,啼笑皆非。那么,到底谁是谁非呢?其实只要仔细研究一下下面这些材料可能有助我们解开这一争端的谜团:

  首先考究一下第一方面的材料。

  据武冈跃华宗亲2006年所撰的《县志拾遗•周仪周湛籍考》中称:“周朝,湛次子,字祥光。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 年)农历三月初二午时生,原住武冈紫阳石洞桥,幼时聪明好学,年青有为,敢说敢干。23岁奉命回江西收理祖辈产业,勤于农事,苦攻经史,博学多才,由江西籍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登进士,时年28岁。官至户部尚书,人称尚书公。当时皇上懦弱,时政混浊,奸臣当道,志士仁人不顺,公性耿直,仰先祖世代为政清廉,高风亮节,故而不乐仕进。于宣和年间(1119年)解组归田,偕同宗兄弟五人,自江西泰和鹅颈大丘徒居湖南上梅。相约逢石下担,卜居高坪石脚隐居。朝公乐游山水,讲学于里,诲人攻经史必以德行为本,文艺为末。谆谆教导、遗训后裔:“书可读,官不可作。”朝公因由江西籍入仕,回乡后又是隐居,故而邵阳史志无记”。

  新近作为朝公徙居后的生根和墓葬地的隆回县高平镇石脚村的嫡传裔孙们将位于高平境内的周氏先祖尚书公及其以下五代年久失修的祖坟重新修葺一新,并在重修《周氏宋代迁徙高平始祖朝公墓志銘》中也重复证实了上述的这一说法:“慎终不忘先人志,追远常怀一片心。考中国通史为伏羲、女娲至炎帝、黄帝,即神农轩辕,堯之父乃黄帝曾孙,舜乃黄帝九世孙,周人始祖后稷名弃,乃黄帝曾孙喾之妃有邰氏之女姜螈氏所生,帝舜时被封于邰,取姓姬氏,即周姓五世祖。48世惠公为周氏汝南始祖。62世瑜公为周氏庐陵始祖。79世祖汾翁公为周氏江西始祖。98世诚公由赣迁湘奠基于武冈紫阳,乃我周氏宋代迁徙始祖也!102世朝公字祥光乃湛公之子、钦公之弟,宋熙宁二年(公元1076)年丙寅歲二月二日午时生,受命回赣收理祖先产业,由赣籍登宋元符(1100年)庚辰榜进士,官户部尚书,不仕归田,落籍高平石脚,葬高平石脚凤形山。卓哉朝公,幼时伶俐,长大勤勉,成年后聪敏通达,奉命回赣,既躬耕田园,又研读经史,奋武揆文,学富五车,过弱冠即登金榜,官至户部,清政廉明。奈当朝腐败,不仕归隐,由赣回湘,落籍石脚,设帐授业,门闾增光,赤县有贤名,弈叶永留芳。今重矗碑志,缅怀往喆,轨范百世,永灑华光”。

  以上两则,都说明和证实了一个情节,即朝公原住武冈紫阳石洞桥,年青时奉命回赣收理祖产,弱冠登榜致仕,官至户部尚书。后愤于朝政腐败,不仕归隐,再由赣回湘,落籍高平石脚,而不是直接由赣徙湘。由于有了这一曲折情节,从而使认定他为誠公世系更为合情合理。因为明叔公和正叔公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徙湘落籍,按照旧规,后嗣子孙辈理应留在长辈身边以事亲致孝,何来五代以后五同胞又再度从赣徙湘?还有一个细节可以印证朝公早年确实居住在武攸紫阳石洞桥,即朝公宣和年间(1119)落籍石脚后,远离了故居武攸紫阳。若干年后武攸紫阳发生了“望公之难”。谱载:望公为钦公之孙、彬公次子。“宋绍兴时官至太常少卿,因力詆和议,黄潜善奏遣公为通问使,未行,坐贬削籍,株连宗族”。致使紫阳周氏宗族熊公八人为避难四散各地,其子三人害殁,其惨烈之状可想而知。望公是朝公之侄孙,由于朝公之前已离开了紫阳,因而避免了这次劫难。但作为朝公长子熊公和熊公之子应森、应万等因当时还居住在紫阳因而受到了株连,为避难外徙才离开了紫阳石洞桥。本房谱载:应森“因望公事随往云南,后归籍武攸双井舖”;应万“因望公事徙新化”;应法“与兄应万同居新化龍源”。而《新化七修族谱》亦载:应森“宋绍兴年间因望公难随往云南,大发后回宝郡假充军民落籍武攸双井舖茶林”。这说明朝公当年回赣受理祖产前确实住在紫阳石洞桥并已娶妻生子,并有了孙辈。由此看来,朝公之前之所以“归隐不仕”,一是“愤于朝政腐败”,同时也是自己为了全身而退主动回避当时危机四伏的政治环境而采取的一种明智之举。之后其遗训后裔“书可读,官不可作”,恐怕就是针对此难和回顾自身经历有感而发的愤慨之词。既然作为朝公嫡派裔孙的应森及天一、天二诸公后裔在各自修编的房谱中都已确认了“朝公为诚公五世孙,诚生喜,喜生仪,仪生湛,湛生钦及朝”,这本身应该就是直接可信的证据,而其他的说法也就自然不足取信了。

  如果这些还不能足以证明朝公的世系源流确属于誠公的话,那么朝公嫡传嗣孙维梁沐濂氏在《周氏新邵武宁源流谱序》中针对栗滩筱溪房对朝公世系的说法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强烈质疑:“……高平乾溪石山等房谱谍,断自始祖祥光,而本宗应森天二天三及外房井底新宁等谱俱载为湛公之子钦公之弟。考钦公以宋崇宁二年登进士,祥公以熙宁九年诞生,为期二十六载,谓为兄弟,年代相符,且为紫阳坟山筹款诉讼,二公裔同抵孙姓,不遗余力,事实又有明征,是祥公派诚公似可统之矣。至栗滩筱溪房谱载,祥光公兄弟五人,同时徙楚,均为肇忠公子,考祥公与幼弟士贤公,生年相距七十七载,揣之情理,夫宅其然。或当时所谓兄弟者,以一公派衍,班行又同,远自江西迁来楚地,自然亲爱,后嗣未加细察,遂援而为同胞兄弟欤?总之,所宗虽曰不同,朔而上之,皆汾翁之后,而沂滨公派衍也……”。

  这里提到的生年问题,确属于一个十分关键和敏感的问题。本人曾针对此一问题在《中华周氏联谊网》多次向新化方面有关宗亲提出过咨询,要求对方提供士贤公(即五郎)等几位先祖的生年谱牒资料,对方也曾三次应允,但始终未能兑现。恐怕其背后有其持谱人的阻扰和反对,最后也只好作罢。因为这些毕竟是人家的家族秘密,讳莫如深,守口如瓶是可以理解的。即便是本人造访新化,也未必能看得到他们真实的谱牒材料。不过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影响对这一历史疑问的探讨。从上述质疑来看,意见十分尖锐,而且切中要害。想必沐濂前辈已看到了对方当年在八房合谱时的谱牒材料,不然何能计算出如此精确的年龄差数?一般而言,一个女子最旺盛的生育期不过三十年,从医学生理学的角度来看,两个年龄相差77岁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同胞兄弟。退一步而言,就算是同父异母,假设一个男子二十岁娶妻生第一个儿子,77年后到了97岁再生最后一个儿子,这在古今生育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朝公和士贤公不可能是同胞兄弟。最多也只能是同宗兄弟。

  其次再来考究一下第二方面的材料。

  这里提到的主要根据源自新化周氏栗滩房三锡公所撰写的一首《溯源歌》,其中写道:

  始祖江西吉安府, 庐陵衍庆瓜瓞绵。  宋熙宁间迁楚郡, 兄弟五人共商言。
  移徙梅邑立基址, 但遇金石是吾垣。  一祖诞落石脚里, 二祖石步天河湾。
  三祖住居石陂境, 四祖小溪石场村。  惟有五祖年纪小, 始基石曹周家湾。

  歌词中记述的是尚书七郎、宣义郎、五七郎、念十郎和五郎五位先祖当年从江西迁徙到湖南上梅地区的情况,新化周氏的筱溪、栗滩等几房的族谱都有记载和流传。隆回方面的《周氏五修族谱》也有关于“五祖”“相约逢石下担”(亦作“下蛋”,即为生根之意)的记载,除尚书公外,其他“四祖”因为隆回不是他们的生根之地,没有更多的详细记录,不好妄议。

  值得关注的是歌词中也同样提到了“惟有五祖年纪小”,五祖即是上面提到的士贤公,小多少仍然是一个谜。如果按前面沐濂前辈的推算来讨论,又出现一个同样的问题,即尚书公(朝公)与幼弟年龄相差77岁,如果朝公的寿数没有达到80岁的话,兄弟俩一辈子恐怕从未见过面,朝公壮年徙湘,五郎尚未出世,何来“兄弟五人共商言”,更何谈相约同徙;至于“逢石下担”的约定,则是后嗣在传颂先祖迁徙过程中通过“口头传说”不断进行艺术加工的结果。因为上梅地区本来山多石广,以石命名地方自然很多,先祖定居后都带“石”名的巧合几率也就会很高。这样把事后的巧合说成是事前的约定会更具有神秘色彩,更能神化和拔高自己的先祖。这在各类文学作品及史志杂记中屡见不鲜,不足为奇。因此,把这样一首《溯源歌》作为认定“五祖”即是同胞兄弟的唯一证据是不恰当的和苍白无力的。而在缺乏相关史志材料和其他佐证的情况下,谱牒和墓葬资料是唯一有效的证据。朝公世系源流的认定,作为生根和墓葬地的隆回县高平镇石脚村及其嫡派后嗣保存的谱牒资料和部分古迹包括朝公的《墓志铭》就是最有力的历史证明,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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