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物简介 现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政协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市社会主义学院
院长。
中国驻
国际展览局代表,上海世博局专职副局长,上海
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
2 学习简历 1983年04月至1983年08月,在司法部涉外律师培训班学习
1985年04月至1985年07月,在美国
达拉斯“英国法与国际法研究班”学习
3 任职简历 1975年04月至1978年00月,在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总务科当工人
1984年06月至1985年04月,任司法部涉外经济律师培训班教师
1989年00月至1995年00月,历任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副主任、主任,副教授、教授
2008年01月,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
世博局副局长,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上海世博局专职副主席。
组织编写了《中国走进WTO》。
周汉民副主席在政协侧重联系的工作: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区县政协联络指导组
2013年1月31日政协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汉民为市政协副主席。
4 荣誉称号 1991、1992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
1992年获青年学者基金奖、
199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教师、
1994年获上海市高校精英提名奖、
兰生园丁奖、
1995年获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5 控制收费 2013年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周汉民谈到,就短期而言,迫切需要对
乱收费严格限制。一是限量。在当前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暂停一切收费项目授权。当前要重点清理大范围、大数额收费项目,确保收费总量大幅减少。二是限责。把行政收费总量占比纳入常规统计公布的信息范围,在收费授权时同时规定收费必须履行的责任,对不愿公开收费目的、用途的申请不予授权。三是限权。所有收费项目的主体不得变更、转移。严禁收费权限外包。四是限用。对收费超范围、超规定,使用中存在私分挪用的部门,设定一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增加收费的规定,以此作为对行政行为不诚信的惩戒。五是限时。收费授权必须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对超时收费实行追诉追究制度。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完善的收费法规制度体系,行政收费法
亟待出台。
与此同时,周汉民认为,要建立收费许可授权的多元评价体系和收费使用评价制度;完善企业和公民申诉制度;设立收费负担指数。
原载《360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