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周氏联谊总会网站《中华周氏》www.chinazhou.cn宗旨:友谊、团结、振兴、和谐!

 找回密码
 请联系微信cnzhoucn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周朝的历史变迁

[复制链接]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0 0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一、国人
    所谓国人,就是居于国中之民,他们与统治贵族是同族,有较为疏远的血缘关系。周代之宗法制推行,由于按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顺序分封,最后总有人沦为平民。这样的平民就是称之国人。国人既与统治者同族,自然享有较多的政治权力。由于周代仍然残存大最的原始民主,[来源请求]因此在王朝和诸侯国中,国人是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其干预政治的方式很多,或决定国君的废立,或过问外交和战,或参议国都迁徙,大凡中原的中小国家如郑、卫、宋、曹、陈、许或山东半岛的莒、纪等表现得最为明显,这可能是这些国家中保留原始公社的遗习较多的缘故。
   《左传》僖公十八年(公元前642年),邢人、狄人伐卫,卫侯以国让父兄于弟,及朝众曰:“荀能治之,毁请从焉。”众不可,而后师干訾娄。狄师还。“国人”不是统治阶级,无权染指王位,卫侯让位,只能让给“父兄于弟”,这本来是氏族共同体的现象,但是,凡国之事又要经过全体成员的认可,所以卫侯让位而朝“众”即“国人”,“国人”反对,奴隶主贵族也无可奈何。这也是氏族共同体的残留习俗。
   《左传》成公十年(公元前581年)三月,郑国贵族于如立公子𦈡,越一月,“郑人(即郑国“国人”)杀𦈡,立髡顽,子如奔许”。这种内政外交方面的例证很多。春秋时期,晋、楚争霸,中原小国深受其苦,朝楚则晋攻之,朝晋则楚攻之。卫国夹在晋、楚之间,有一次,“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乃“出居于襄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卫国国君在外交上违背“国人”的意见而自作主张,就被流亡于襄牛,如果不从氏族社会遗习去看“国人”的行为,是很难做出充满的解释的。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0 06: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野人
    野人,即居于野之人,亦称庶人。与周的统治阶层没有血缘关系,他们的来源是被征服的民人。武王灭商和东征胜利以后,他们对被迫迁于成周的殷民称之为“殷庶”或“庶殷”。对一般被征服的部族和小国,则称之为“庶邦”庶人与“国人”之不同,在于前者是外族,后者是本族。他们的地位差别,表现非常明显。当时的“野人”虽也保有公社组织,但在古籍中绝无“野人”与政之例。
    野人虽不能不参政,但是他们亦不是奴隶。野人与国人一样,都必须服役,而且亦与国人一样可以享受一定免役。但野人所服之役比国人要差许多。如兵役,野人仅负责军械的搬运等粗笨之活,以及照顾侍侯国人,他们多无参战之权力。但野人地位虽低,毕竟尚属平民阶层,他们平时生产和生活有自己的公社组织。周人在征服东方广大区域后,并没有破坏该地区原有之公社机构。甚至其公社中之贵族亦不更换,只是让他们转而效忠服侍他们而矣。与国人一样,贵族无权对野人随意进行处置和杀戮。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0 20: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历史  承载祖先  传承后代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1 06: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国野的区别
    国人虽为平民,但他们有资格享接受教育,而野人则无受教育资格。
  国野区别的消失
西周末期开始,国野区别开始渐渐消失。春秋时期乃国野区别消失加剧的时代。春秋时晋国“作州兵”与鲁国“作丘甲”都是促使了国野的消失。作州兵和作丘甲,目的都是让野人与国人一样当兵,从而扩大兵源。春秋中后期,国野的趋同,原乡存于国人中的“乡校”亦常见于野人之中。野人政治地稍有抬升,但更多则为国人政治地位急剧下降。这就是孔子所叹之礼崩乐坏。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1 06: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乡里
    春秋时期,随着“国”“野”区别的逐渐消失,当时的公社形式也就逐渐发展到了“书社”阶段。“书社”是公社向地方行政单位之乡、里过渡的一种形式。在春秋时期的文献中已经出现了邻、里、乡、党的单位,乡下有党,里下有邻,但乡与里的关系,不甚清楚。当时的邻、里、乡、党,有时并列,有时交织,又时称邻里,时称乡党。这种互混,正是一种新制度产生时期的正常现象,并不足奇。
    乡是郊内“国人”居住的聚落,原来本指一个公社组织;党“谓族类无服者”(《礼记•丧服》郑注),说明它是因族而成,族党关系密切,多相连称,是为有血缘关系之人组成之公社。一旦其中一人出事,往往同党之人多受牵连,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云:“尽杀奕氏之族党”。昭公二十七年又云:“尽灭郤氏之族党”。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1 06: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以前也有邻里组织,它是以相邻的几家作为一个编制单位的。《周礼•地官•遂人》职的“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便是其例。西周时期的邻、里组织,主要分散在“野”里,它与“国”中的乡、党不同之处有政治等级上的尊卑,政治权力上的不同以及经济剥削上的差异,等等。但其与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作为一种地方行政机构的乡、里,在本质上是有区别。
   “书社”形成之后,这种乡、党、邻里也就先后形成了一种新型的行政机构。不过,当时的奴隶主贵族为了保证这套行政体系的巩固,仍然沿袭了原来的血缘地域组织在内的约束力量及其形式和名称,贯穿以新的统治内容,从而改造为共赏同罚的隶属机构。例如,原来的“国”中仍有乡、党的单位,同样,“野”里仍有邻、里的组织。这是在公社残迹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为新型地方行政组织的。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2 06: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郡县
乡里产生,促进郡县之发展。乡、里本较郡县产生的早,当郡县还在边境出现时,乡、里已在中心地带形成,它们的性质是一致的,因而奠定了郡县广泛推行的基础。所以,在中国的郡县制尚未形成前,在各诸侯国之下是乡、里、而不是郡县。
县的起源,或举楚或举秦,今难详证,不过早期的县大抵都是国君直接统治的领邑。公元前627年,晋国胥臣荐举郤缺有功,文公赏以“先茅之县”(《左传》信公三十三年)。公元前594年,晋胜秦于辅氏,“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亦赏大伯以瓜衍之县”(《左传》宣公十五年)。
最初的县都设在边地,《淮南子•主术》高诱注云:“县,远也。”甚是。这些县,具有国君直属的边地军事重镇性质,国君任命的县之长官是可以世袭的。春秋后期,随着社会的变化,晋国出现了代表新兴势力的卿大夫。这些卿大夫就在他们的领地内推行了县制,因而县也就逐渐变成了一种地方行政组织。
到了春秋末期,晋国又出现了郡的组织。郡,本来设在新得到的边地,因为边地荒僻,地广人稀,面积虽然远较县为大,但其地位要比县低。随着春秋战国间政治形势的发展,郡县制便由边地向内地推移成为乡、里之上的一种机构。郡县两级的地方组织即郡下分设若干县,当是战国时代边地逐渐繁荣以后的事情。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2 06: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六、奴隶
    与一般概念不同,奴隶在周代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实际并不居于主要地位。因此说周朝社会性质为奴隶社会并不准确。周代社会生产水平和方式决定奴隶的数量和使用范围都相当有限。而奴隶的用途,更多是用来祭祀。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2 06: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七、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
    周王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仅次于周王有师、保两大官僚。师、保即太师和太保,掌握朝廷的军政大权,并且为青少国君的监护者。这种政治上的长老监护制度,是从贵族家内幼儿保育和监护的礼制发展而来,并由此形成的一种官职。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3 07: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中央政权
中央政权有两大官僚系统,分别为卿事寮和太史寮。
1,卿事寮
金文中的“卿事”,就是文献中的“卿士”。《说文》云:“士,事也。”两者都称为寮,说明是当时的两大官署。卿士僚主管王朝的“三事四方”。所谓“三事”,是指王畿内的三大政事;“四方”指王畿以外的诸侯事务。卿事寮的长官早期是太保和太师,中期以后主要是太师。
属官主要是“三有司”,即司马、司土(徒)、司工(空)。司徒是掌土地徒役的官;司马是掌军赋的官;司空是掌建筑工程等的官。三司之外有司寇,是掌刑狱警察等事的官,地位较低。又有“师氏”、“亚旅”、“虎巨”,是掌军旅的官。有“趣马”,是掌马的官,“膳夫”,是掌王食和出纳王命的官。
“古代兵刑不分,卿事寮的长官,无论太师或太保都掌握军政大权,所以召公和周公都曾出征过。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3 07: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2,太史寮
太史寮的长官是太史,主管册命、制禄、祭祀、时令、图籍等,既是文职官员的领袖,又是神职官员的首领,其地位仅次于卿事寮。其属官,根据《礼记•曲礼下》主要有“六大”,即: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六大”亦称“天官”,这些官职来源可能比较原始,并且看作神职是有来历。六大之中,以太史为长。太史与太师、太保一样,都可称为“公”。如召公官为太保,周公官为太师,毕公官有太史、而都被尊称为“公”。
周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所以六卿职守中的多数与宗教事务有着密切关系。中期以后的宗教职能在政权机构中逐渐削弱,“因而明保、明公、皇天尹大保、大保之类的官职已不复见,这意味着政务官职机构的扩大、也说明西周王国的官僚机构有了发展。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4 06: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九、地方政权
周朝实行的是典型的封建制。周王朝把王畿以外之地分封给同姓、功臣和先代后裔,授以不同的爵位,建立大大小小的诸侯国以拱卫王室。周初封国中,姬姓诸侯国数量最多,《荀子•儒效》篇中:“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又说:“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大概共封了五六十个新国。姬姓诸侯国中,多为文、武、周公之胤,且多为周公旦摄政时所封。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4 06: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出自文王之诸侯国主要有: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郇等;
    出自武王之诸侯国,主要有:邗、晋、应、韩等;
    出自周公旦之诸侯国,主要有:鲁、凡、蒋、邢、茅、胙、祭
    异姓诸侯国多为功臣、前代贤王和归附小国,主要有:齐、吕、申、陈、宋、蓟、焦、祝、杞、纪、许、楚等。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诸侯国,如越、英、舒、黄、江、息、徐、莒、奄、郯、莱、六、郧、孤竹、邾、缯、祝其、费、颛臾、鲜于等。他或过于弱小,为大国之附庸,如郯、颛臾等;或周初不承认周王室而遭到镇压,成为周王朝之诸侯国,如奄、徐等;或者实力虽有,但因各种原因并不周王朝所承认为有资格为独立诸侯国,如邾国。
    以上为周初封建之国,西周自康王之后分封逐渐减少,其主要分封之诸侯国主要有:郑、梁、秦。
    以上诸侯国中,最重要之诸侯国有:齐、楚、秦、晋,此四国于春秋之时发展成为一流强国。尤其楚、晋两国,春秋末期,有一统天下之势及能力者唯此二国。然战国初期,晋国轰然倒塌,一分为三;而楚国则自楚威王之后,虽挟灭越之威,但却风光不在,屡为秦国所败,国势日削。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4 06: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周时期,畿内诸侯多称“伯”,如芮伯、郑伯等;畿外诸侯多称“侯”,如鲁、卫之君称鲁侯、卫侯。侯、伯当是爵位名称,西周时期称公的较为普遍,王朝中的大臣都称公,如周公、召公,公在当时也可能是一种爵位。周代真正的五等爵,有人考证就是被后人说的畿服制的侯、甸、男、采、卫。这种说法虽尚有可疑之点,但大致不错。
按照周制,大国诸侯有时还可以兼任王室的官吏,如周初卫康叔为周司寇,西周末期郑桓公为周司徒,都是其例。诸侯在其封国内设置的官制,大略与王室相等,还有军队各自成为一方之主。
周天子对诸侯拥有较大的权威,诸侯还能听命纳贡。《左传》昭公十三年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除贡纳外,还需朝觐述职,出兵从征。周天子有权干涉诸侯内政,有时还向诸侯国派遣监国的使臣,与诸侯并称为“诸侯、诸监”。
 楼主| 周水泉 发表于 2013-6-24 06: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周时期,周天子尚能号令诸侯,进入东周,周王室权威下降,诸侯多不履行对王室的义务。王室本身还要依附当时之大国晋、郑与卫,更不用提号令诸侯之事。周郑交质与“射桓王肩”,更让周天子之仅存之威严也亦丧失。然列国之诸侯在名义上仍为周王之臣属,除楚国之外,多无谮越称王之举。齐桓公提出尊王攘夷,更多是为自己本国利益服务,然亦使周王威略有上升。五霸之君主多亦在此口号下行事,即表面尊王,实则行扩张兼并之实。进入战国之后,国家兼并多已完成,周王朝之诸侯国,仅剩20多个,其中最大者七,号为战国七雄。战国之世,除魏惠王、齐威王曾有朝周之举,然亦是作秀,其他诸侯国之国君已再无朝周之举。

本版积分规则

联谊总会|联谱编委会|网站手机版|小黑屋|中华周氏联谊总会网站《中华周氏》 网址:www.chinazhou.cn 邮箱:fjzhoufamily@126.com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五凤兰庭六期33—702信箱(350001) 站长:周奇13509383558;副站长:周显艳、周孟春、周山人、周光华。

GMT+8, 2024-4-29 15:29 , Processed in 0.023089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