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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做为周氏后人修建濂溪书院,建《濂溪书院纪念馆》这是好事,但是楼田村的村干部借此机会又大捞国家补贴。受益的又是县政府和村干部的人,村民房子被拆只补很少的钱,把政府拔下来的款都放他们钱包里了。
以下引用红网资料:
今年道县县政府派人到楼田村规划,有多户房屋需要拆除扩建道路,但根据县政府写的房屋拆迁协议上的内容,要求所有房主自拆自建,水泥砖瓦房的补助是每平方米320元,且要住户在7天内拆完,协议上写的是签合同后给一半的钱,拆迁完后再给另一半的钱
但是签完合同后,住户搬了东西,准备拆时,工作人员又说现在政府没那么多钱,要等政府有了钱后再给钱,并且在合同上没有注明房屋拆迁后,如何安置被拆房屋的住户的居住问题,只是口头说给他们一个地方居住,也没有说多久后给他们再建房。 以上是大至的内容,请问这样拆迁是不是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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