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周氏联谊总会网站《中华周氏》www.chinazhou.cn宗旨:友谊、团结、振兴、和谐!

 找回密码
 请联系微信cnzhoucn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古代] 北宋清官周孟阳

[复制链接]
杭中医周强 发表于 2016-3-26 07: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杭中医周强 于 2016-3-26 07:35 编辑

周孟阳(约1000~1068)字春卿,其先成都人,徙海陵。醇谨夷缓。第进士,为潭王宫教授、诸王府记室。宋英宗居环列,以其质厚,礼重之;会除知宗正寺,力辞,凡上十八表,皆孟阳为文。又从容陈古事以讽,英宗悚然起拜;及为皇子,愈坚卧不出。孟阳入见卧内,劝之曰:“天子知太尉贤,参以天人之助,乃发德音。何为坚拒如此?”英宗曰:“非敢徼福,以避祸也。”孟阳曰:“今已有此迹,设固辞不拜,使中人别有所奉,遂得燕安无患乎?”时中使趣召十辈,又命宗谔倾一宫往请,不能动,及是,意乃决。
帝即位,命为皇子位说书,以尝侍藩邸,固辞。加直秘阁、同知太常礼院。数引对,访以时务。最后,召至隆儒殿,在迩英苑中,群臣未尝至。人疑且大用,帝亦谕以不次进擢意。孟阳称他人,使代己,乃迁集贤殿修撰、同判太常寺兼侍读。宋神宗初立,入奏事,方升殿,帝望见恸哭,左右皆泣下。拜天章阁待制。卒,年六十九。诏特官其婿及子孙二人,除其家负官缗钱数万。 周孟阳,字春卿,土生土长海陵人,其先祖成都人。公元1000年左右,周孟阳出生于城中丛桂坊的周家。其父周归贞,是宋代海陵科举史上第二位考中甲科进士的人。周家中进士者,自其父开始,传九代,有“九世二十人”之多。这在整个宋代里是极其罕见的,所谓“科第之盛,甲于海内”。

    周孟阳为人淳厚谨慎,处事冷静干练。《宋史》里对周孟阳只记载了两件事,第一件就是关乎社稷的大事。

    周孟阳在担任潭王宫教授时,就与潭王友善。而这位潭王可不是一般人,他就是后来的宋英宗。潭王深知明哲保身的道理,对于一切官职都想推掉。宋仁宗要他掌管宗正寺,主持皇族事务。他就找周孟阳帮忙推脱。周孟阳一口气给他写了十八篇辞表,潭王看了都非常满意。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宋仁宗无子,意欲立潭王为太子。潭王一听干脆卧床装病,闭门不出。周孟阳劝说道:“皇帝知道您贤德,以为是上天要帮助大宋,才发出这样的命令,您为何坚决拒绝呢?”潭王说:“我不是不想要这天大之福,而是怕有生命之忧啊。”周孟阳说:“现在选您为太子的话已经说出去了,您坚决不肯当,假使别人当上了,您就能安然无恙么?”听到这句话,潭王才幡然醒悟,决定当太子。周孟阳还常常给潭王讲古今兴废之事,潭王更加礼重他。

    如果说第一件事是讲他如何为国家社稷着想,那么第二件事就是讲他品德修养如何之高。

    潭王继位后,要周孟阳给皇子们上课,这其中就有后来的宋神宗,周孟阳答应了,却拒绝接受官衔。越拒绝,英宗越想给。有一次,英宗只宣他一人进隆儒殿,大家都说这次有大官要封。然而,周孟阳却举荐别人代替自己,自己却只接受虚官。英宗没法,只好任命他为集贤殿修撰、同判太常寺兼侍读。

    等到宋神宗继位,周孟阳第一次入殿奏事,神宗回想起老师多年的栽培,如今已头发花白,当场就哭了,左右的人也都很感动。最终他接受了一生最大的官——“天章阁待制”(从四品)。周孟阳一身清贫,他死后所欠下的数万官钱,宋神宗也特意下旨取消,并破格录用他儿子及女婿为官。

    从以上两件事可以看出周孟阳的为官与为人之道。应该说,周家的正式兴旺是从周孟阳这一代开始的。周孟阳不但教育出两位贤能的皇帝,更将一个家族的兴旺长久的延续下去,最终成为“泰州第一望族”的奠基人。据说,泰州南山寺内的文峰塔就是周孟阳所建,时人唤为“周公塔”。又说泰州城内横跨玉带河上的周桥也与他有关。泰州丛桂坊的周姓文脉相传,前后九世中进士者即有二十人,有“科第之盛,甲于海内”之美誉。周桥已非原貌,南山寺宝塔也在文革中被拆除(目前该市正筹划复建),但周煇的《清波杂志》等著作,则像北宋的《清明上河图》一般向我们讲述着南宋的风土人情;范仲淹的《书海陵滕从事文会堂》所述其与泰州名流周孟阳等的文人之交,则更是令人神往。丛桂坊周姓家族品牌打造非常成功,其代际传承的本质在于传道,有个道统存在。

本版积分规则

联谊总会|联谱编委会|网站手机版|小黑屋|中华周氏联谊总会网站《中华周氏》 网址:www.chinazhou.cn 邮箱:fjzhoufamily@126.com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五凤兰庭六期33—702信箱(350001) 站长:周奇13509383558;副站长:周显艳、周孟春、周山人、周光华。

GMT+8, 2024-4-20 15:32 , Processed in 0.02121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